学院组织召开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三个专项治理第四次推进会
为深入推进学院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4月28日,学院组织召开专项治理第四次推进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谭兴玲同志主持,学院院长宛国成、纪委书记梁旌、副院长崔阳、张安军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院纪委书记梁旌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精神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违纪违法案件通报。

会上,谭兴玲同志围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以案为鉴。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正在开展的3个专项治理为契机,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主题教育和清廉校园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纪法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使铁的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紧盯“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挖细查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